國土安全部負責監督 VWP 計劃,該計劃使芬蘭公民無需簽證即可訪問美國。 VWP 涵蓋的訪客可以出於旅遊、商務或其他非工作相關目的進入該國最多 90 天.
免簽證計劃僅允許 40個參與國的公民 申請 ESTA。 參加國家名單如下:
安道爾、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文萊、智利、克羅地亞、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新西蘭、挪威、波蘭、葡萄牙、馬耳他共和國、聖馬力諾、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韓國、西班牙、瑞典、瑞士、台灣、英國。
芬蘭公民確實很幸運,因為他們有資格獲得免簽證或有資格獲得美國在線 ESTA 簽證。 國土安全部 (DHS) 需要實施 ESTA 以提高免簽證計劃的安全性。 在此之前,9 年 11/2007 法案的實施建議修訂了《移民和國籍法》(INA) 第 217 條。
從本質上講,ESTA 是一種複雜的安全工具,使 DHS 能夠在訪客進入美國之前確認其是否有資格獲得 VWP。 通過 ESTA,國土安全部可以消除該計劃可能對執法或旅行安全構成的任何危險。
簽證不是 ESTA,不是。 ESTA 在很多方面與簽證不同。 例如,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使遊客無需申請傳統的非移民訪客簽證即可前往美國。
然而,那些持有合法簽證的人不需要申請 ESTA,因為他們的簽證足以滿足他們的預期目的。 這意味著 ESTA 不能合法用作進入美國的簽證。 如果美國法律有要求,旅行者將需要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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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下步驟自信地完成您的申請 美國簽證在線申請流程 指南。
要前往美國,您需要簽證。
從芬蘭前往美國的旅客必須擁有 ESTA 才能獲得免簽證計劃 (VWP) 的資格。 這意味著那些無需簽證通過陸路或航空前往美國的人必須申請 ESTA 才能獲准入境。 不含門票的嬰兒和兒童包含在其中。
注意:每位旅客必須單獨提交 ESTA 申請和費用。 此外,VWP 旅行者可以讓第三方代表他們提交 ESTA 申請。
從 2009 年 39 月開始,因商務、過境或度假而進入美國的遊客必須獲得美國 ESTA(旅行授權電子系統)。 大約有 90 個國家可以無需紙質簽證進入美國; 這些國家被稱為免簽證或免簽證國家。 憑藉 ESTA,這些國家/地區的公民可以前往或訪問美國長達 XNUMX 天。 芬蘭公民確實需要 申請美國ESTA.
英國、歐盟所有成員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和台灣都是其中的一些國家 .
這 39 個國家的所有公民現在都必須擁有美國電子旅行授權。 換句話說,對於39個免簽證國家的國民來說,前往美國之前需要在網上獲得美國ESTA。
備註: 加拿大和美國公民不受 ESTA 要求的約束。 如果加拿大永久居民持有其他免簽證國家之一的護照,則他們有資格獲得 ESTA 美國簽證。
ESTA 的有效期為自許可之日起或直至您的護照到期之日(以先到者為準)的兩年內。 作為芬蘭公民,您可以使用此 ESTA 簽證兩年 。 提交 ESTA 申請後,您的 ESTA 許可日期將顯示在“授權已批准”屏幕上。 不過,如果您的 ESTA 被撤銷,它的有效期就會過期。
當您成功獲得批准後,打印 ESTA 至關重要。 雖然抵達美國後沒有必要,但對於保存記錄至關重要。 美國移民當局將擁有一份自己的電子副本來確認您的入境許可。
在整個兩年有效期內,您的 ESTA 可用於多次旅行。 這表明在此期間無需提交新的 ESTA 申請。 如果您在美國期間 ESTA 過期,它不會阻止您離開該國,因此您仍然有機會回家。 儘管您的 ESTA 有效期仍為 2 年,但重要的是要了解,這並不能允許訪客在美國停留那麼長時間。 為了滿足 VWP 標準,您在美國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 90 天。
如果您計劃停留超過 90 天,您可能需要考慮在領事館或美國大使館申請簽證。
另外,請記住,更改護照上的任何信息(包括您的姓名、性別或國籍)都會導致您現有的 ESTA 無效。 因此,您必須支付費用才能申請新的 ESTA。
備註: DHS 不會要求您提供 ESTA 副本,但您必須保留一份申請副本以供記錄保存。
如果您的 ESTA 申請獲得批准,則不能保證您可以進入美國。 您根據 VWP 計劃前往美國的資格是申請確認的唯一內容。 海關與邊境保護 官員在進入該國時對受 VWP 保護的旅客進行檢查。 檢查是對您的文書工作進行檢查,以確定您是否有資格根據特定的國際旅行法獲得 VWP。 國際飛機乘客同樣需要接受標準的移民和海關檢查程序。
作為芬蘭公民,如果您前往美國以外的第三國,您將被視為過境旅客。 如果您的原籍國位於已簽署免簽證計劃的國家/地區列表中,則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提交 ESTA 申請。
通過美國進入另一個國家的人員必須在填寫 ESTA 申請時表明他們正在過境。 此聲明中還必須註明您的目的地國家/地區。
是的,根據免簽證計劃旅行時,需要護照。 其中一項要求是,26 年 2005 月 XNUMX 日之前簽發的 VWP 護照的個人資料頁上需要有機器可讀區域。
對於 26 年 2005 月 XNUMX 日或之後簽發的 VWP 護照,需要提供數碼照片。
26 年 2006 月 XNUMX 日或之後簽發的 VWP 護照需要電子護照。這意味著每本護照必須攜帶包含其用戶生物特徵數據的數字芯片。
自 1 年 2009 月 XNUMX 日起,免簽國家的臨時和緊急護照也必須是電子的。
來自以下免簽國家的所有公民在進入美國時必須出示帶有芯片的電子護照:
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建議旅客在安排行程後立即提交 ESTA 申請,儘管任何人都可以在前往美國之前隨時提交申請。 特別是,這個 應在出發前 72 小時完成.
您平均需要 5 分鐘才能完成 ESTA 申請流程。 如果您手頭有所有必需的文件,包括信用卡和護照,您可以在短短 10 分鐘內完成該過程。
備註: 同樣重要的是要意識到許多變量(包括 CBP 系統的技術問題)可能會影響 ESTA 的處理速度。 其他問題,例如支付處理和網站故障,也可能會影響 ESTA 的處理時間.
如果您的申請未在 7 天內完成並提交,它將被刪除。
使用信用卡或借記卡,您可以支付 ESTA 申請費和授權費。 目前,ESTA 接受美國運通卡、萬事達卡、Visa、Diners Club International 和 JCB。 僅當您的申請包含所有必填字段並且您的付款已獲得正確授權時,您的申請才會被處理。 必須使用字母數字字符在指定用於卡支付的字段中輸入信息。 這些具體內容是:
如果孩子是參加免簽證計劃的國家的公民,則必須擁有有效的 ESTA 才能進入美國 。 就像成年人需要 ESTA 才能進入美國一樣,這條規則適用於所有年齡段的孩子,甚至是嬰兒。
兒童不能像在其他幾個國家那樣使用父母的護照旅行,因為他們需要自己的護照 .
兒童的生物識別或電子護照不得過期(護照必須是機器可讀的,並且擁有集成到個人資料頁中的持有人的數碼照片)。
護照中必須至少有一張空白頁用於蓋章。 通過 ESTA 授予的授權通常為兩年,如果過期日期在六個月內,則僅在護照過期之日有效。
父母或其他負責的成年人必須代表 18 歲以下的人填寫 ESTA。沒有成人支持的青少年提交的任何申請將立即被拒絕。 如果您同時申請多個 ESTA(例如家庭度假),您可以將申請作為團體申請的一部分提交。
如果孩子與姓氏不同的父母一起旅行,父母應該能夠出示其親子關係證明,例如出生證明。 建議攜帶另一位家長簽署的授權書以及該家長的護照複印件。
當孩子與非父母的成年人(例如祖父母或親密的家庭朋友)一起旅行時,成年人必須出示額外的正式文件,以獲得孩子與他們一起旅行的同意。
需要有孩子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署的出境授權書 當青少年獨自旅行而沒有父母陪同時,請附上孩子的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
備註: 旅行時請務必攜帶所有證明您與可能與您同行的兒童的關係的文件副本,以避免出現任何問題.
姓名出現在表格上的人不必自己填寫表格。 因此, 第三方可以代表您填寫您的 ESTA 表格。 允許第三方代表您填寫全部或部分錶格,例如朋友、父母、合作夥伴或旅行社.
在多種情況下,有人可能會要求其他人代表他們填寫 ESTA。 例如,父母可以代表孩子填寫 ESTA,或者有視力障礙的人也可以這樣做。 如果遵循以下準則,任何人都可以提名某人代表他們完成 ESTA:
申請人有義務確保他們提供的數據準確,並且他們選擇的提交 ESTA 申請的人是可靠的。 這減少了應用程序錯誤、身份盜竊、信用卡盜竊和其他詐騙(例如病毒傳播)的可能性。 它還有助於減少應用程序中的拼寫錯誤。
您可以隨時檢查 ESTA 的狀態。 如果您申請後不到兩年並且您的護照仍然有效,您的 ESTA 應該仍然有效.
如果您已經申請了 ESTA,您可以在旅行前或預訂航班時檢查其狀態以確保其仍然有效。
當您檢查 ESTA 申請的狀態時,您會收到“找不到申請”消息。 如果是這樣,可能是因為原始 ESTA 申請表包含不准確的信息。
它還可能表明應用程序存在問題,例如您在提交表單時互聯網連接是否斷開。 相反,申請費支付可能不成功,從而無法完成。
當您閱讀此消息時,CBP 正在對其進行審查。 您暫時無法得知您申請的最終狀態。 在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之前至少等待 72 小時,因為處理您的申請通常需要那麼長時間。
您的申請已得到處理,現在您擁有有效的 ESTA,如果您檢查 ESTA 的狀態並顯示“授權已批准”,您就可以前往美國。
要了解其有效期,您還應該能夠查看到期日期。 您應該知道,即使 ESTA 已獲得授權, 海關與邊境保護 官員仍可能決定撤回並拒絕您進入美國。
如果您的申請的 ESTA 狀態顯示為“申請未授權”,則表明該申請已被拒絕。 如果您選中任何符合條件的框且結果為“是”,則可能有多種解釋。
如果當局認為您構成安全或健康威脅,則不會授予您旅行授權。
即使他們拒絕您的 ESTA 申請,您仍然可以通過申請 B-2 旅遊簽證前往美國。 這取決於您的 ESTA 被拒絕的原因; 通常,如果您有重大犯罪記錄或傳染病,簽證申請將被拒絕。
假設您認為您在 ESTA 申請中犯下的錯誤導致其被拒絕。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您也許可以更正申請中的錯誤或在 10 天后再次申請 ESTA。
您的 ESTA 授權在進入美國時必須有效,並且允許您在登陸後在美國領土上停留最多 90 天。 只要您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不超過允許的 90 天,即使您的 ESTA 在您訪問期間過期也是可以接受的。
請記住,即使您的 ESTA 授權有效期為兩年或直到您的護照到期(以先到者為準),您的 ESTA 也絕不會允許您停留超過 90 天。 如果您打算在美國長期居留,您將需要簽證。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官方網站上的一份聲明稱,“如果 ESTA 在您在美國期間到期,不會影響您的入境資格或您被允許在美國停留的時間”
雖然你應該盡力阻止它,但如果它真的發生了,只有你停留的時間超過了規定的時間才會產生後果。 允許 90 天。 因此,如果您沒有超出限制,即使您的 ESTA 在旅程中途過期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您的 ESTA 在您旅行期間到期,只要您的停留時間不超過免簽證計劃允許您的 90 天,就不會對您隨後前往美國的旅行產生不利影響。 請注意,雖然您的護照在您出發前和抵達後六個月內必須有效,但您的 ESTA 不需要在您整個逗留期間都有效。
只要有可能,請盡量安排您的旅行,不要太接近您的 ESTA 到期日期,以防您的飛機延誤,並且您的 ESTA 在您到達美國邊境管制站之前就到期了。 在這種情況下,航空公司通常會拒絕您的登機請求,因為他們知道您缺乏進入美國的必要授權。
如果您當前的 ESTA 即將到期,最好在旅行前申請新的 ESTA,因為它只會取代舊的 ESTA; 您無需等到它已經過期。
備註: 如果新護照在您申請後已簽發,您的 ESTA 將不再有效。 ESTA 不能從一本護照轉移到另一本護照; 需要新的 ESTA。 ESTA 與您申請時提供的護照信息相關聯。
根據您超過 90 天限制的時間以及逾期居留的原因等因素,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簽證到期後決定留在美國的人被視為非法移民,並受到非法移民法律的約束。
雖然您應該盡快與您的大使館聯繫以獲取有關您立場的建議,但如果逾期居留是無意且不可避免的,例如您遭遇事故且目前無法飛行,當局會更加理解。 另一種超出您控制範圍的逾期逗留情況是航班因任何原因推遲一段時間。
如果您將來想申請另一個 ESTA 或美國簽證,您可能會遇到問題,因為如果當局確定您濫用了第一個申請,他們可能會拒絕您的申請。
雖然您可以更新 ESTA, 延長它是不可行的。 您的 ESTA 有效期最長為兩年(自簽發之日起)或直至您的護照到期日(以較早者為準)。 您必須按照與之前提交更新 ESTA 申請相同的方式提交新的申請。
您的旅行日程不應受到 ESTA 更新程序的影響,因為該過程通常只需要幾分鐘。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建議您在安排旅行時或在打算旅行前至少 72 小時申請或更新您的 ESTA。
在當前 ESTA 到期之前,您可以申請新的 ESTA。 您可以在當前 ESTA 到期之前、當天或之後的任何時間執行此操作。 如果您看到以下消息:
“已找到該護照的有效且已批准的申請,剩餘期限超過 30 天。提交此申請將需要為此申請付款,然後將取消現有的申請。”
如果您決定繼續,剩餘的天數將被取消並由您的新申請取代。 然後,ESTA 將再延長兩年或直至您的護照到期,以先到者為準。
重新提交 ESTA 申請的過程很簡單。 正如您最初申請時所做的那樣,您必須按照說明完成所有問題並提交新的旅行授權申請。
如果您是芬蘭公民並持有過期護照,而該護照在特定日期之前才有效(例如,由於姓名變更),則您將無法申請 ESTA,因為您必須擁有提交申請時有效的護照。 在詳細信息變更(結婚、離婚、性別變更或民事伴侶關係儀式)日期之前,您將無法使用過期護照進行申請,因為它僅從該日期起有效。
為確保一切順利,您應該在飛行前以及提交 ESTA 申請之前驗證護照上的到期日期。 您出行時應始終攜帶自預定旅行日期起至少六個月有效的護照。
如果您在首次申請後獲得新護照或更改姓名,則必須提交新的 ESTA 申請。 如果您沒有新護照,但更改了您的全名或性別,但未更改您的性別認同,您仍然可以使用舊護照旅行。
您還可以使用印有您舊姓名和性別的護照以及以您新姓名和性別簽發的機票旅行。 確保您擁有在過境點確認身份所需的所有文件。 它們包含如下記錄:
絕對,所有 ESTA 候選人都必須擁有當前有效且最新的數字護照。 所有年齡段的嬰兒和兒童都包含在其中。 在您在美國的整個逗留期間,護照必須有效。 如果您仍在國內時護照到期,您將違反免簽證計劃的規則。
您的護照必須是數字的,才能滿足免簽證計劃的標準,根據發行時間段具有不同的功能。
如果您的護照是在 26 年 2005 月 XNUMX 日之前簽發、重新簽發或延期的,並且是可機讀的,則您的護照符合免簽證計劃下的旅行資格。
如果您的機讀護照是在 26 年 2005 月 25 日至 2006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期間簽發、重新簽發或延期的,則必須包含集成數據芯片(電子護照)或直接打印在數據頁上而不附加的數碼照片到它。 請參閱下面的集成數據芯片部分。
如果機器無法讀取您的護照,您將沒有資格參加免簽證計劃,並且需要獲得簽證才能使用您當前的護照進入美國。 作為替代方案,您可以將當前護照轉換為電子護照,以滿足免簽證計劃的護照要求。
生物識別護照將包括個人信息和標識符,例如指紋、國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點等。
在此類護照的身份頁上,有一個部分已以計算機可以讀取的方式進行編碼。 身份頁的信息包含在編碼數據中。 這使得數據安全成為可能,並有助於防止身份盜竊。
是的,您需要護照和 ESTA 才能前往美國,因為授權是基於護照號碼的。 這必須是電子護照(ePassport),其個人資料頁上有機器可讀區域,並且帶有攜帶所有者生物特徵數據的數字芯片。 如果您的護照正面有一個帶有圓形和矩形的小標誌,就像這樣,您可能有芯片。
護照信息頁底部的兩行文字將其指定為機器可讀護照。 機器可以讀取文本中的符號和字母來提取信息。 護照中還必須包含一張數碼照片或直接打印在數據頁上的照片。
備註: 請注意,如果機器無法讀取您的護照,並且您是參加免簽證計劃國家的國民,您將需要獲得普通簽證才能進入美國 .
請在航班起飛前 72 小時申請美國簽證。